防排烟风机电源
防排烟风机的电源设计与管理是确保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关键环节,需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规范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电源配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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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电源末端切换
- 防排烟风机属于消防负荷,必须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和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(GB 55036)要求,采用 双重电源供电(主电源+备用电源),并在风机控制箱处设置 自动切换装置(ATS)。
- 备用电源可选:柴油发电机、专用消防回路或蓄电池(EPS/UP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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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荷等级
- 根据建筑高度和用途,防排烟风机通常为 一级负荷(高层建筑、大型公共场所)或 二级负荷,需对应选择电源可靠性。

2. 配电线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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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火电缆与敷设
- 线路须采用 矿物绝缘电缆(MI)或耐火电缆(NH),满足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)的耐火时间(通常≥90分钟)。
- 明敷时需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,并涂防火涂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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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配电回路
- 防排烟风机应设专用回路,严禁与其他非消防负荷共用。

3. 控制与联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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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启动
- 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联动控制,接收信号后自动启动风机。
- 需设置 直接手动控制线(硬线连接)至消防控制室,确保自动失效时可手动启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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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箱要求
- 控制箱应有明显消防标识,具备过载保护(仅报警不跳闸)和状态反馈功能。

4. 备用电源容量
- 备用电源(如发电机)需满足风机全负荷运行时间要求:
- 加压送风机:前室/楼梯间≥60分钟,避难层≥90分钟。
- 排烟风机:通常≥90分钟(与排烟时间匹配)。

5. 验收与维护
- 定期测试:每月切换试验备用电源,每年满负荷测试。
- 线路检查:确保电缆无老化、套管完好,防止火灾时短路。

常见问题
- Q:可否与普通风机共用电源?
A:严禁共用,必须独立配电。 - Q:柴油发电机启动延迟如何处理?
A:需配置过渡电源(如EPS)覆盖发电机启动时间(通常≤15秒)。

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14(2018版)
- 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GB 50974
-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GB 51348
如需具体项目设计,建议结合电气图纸与消防部门沟通确认。